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富子梅)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连续两次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支持农村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力争灾后农业有一个好收成。
今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包括,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等重要农时,组织开展“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三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农资市场、农资经营者中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是严厉查处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红盾护农”行动要严厉查处“傍名牌”行为,同时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