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大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联合召开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大连市2006年度和2007年度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工作。这是大连市首次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工作。
近年来,大连市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急需在文化资源分布、文化产业发展结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等方面进一步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和引导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在具体分类中,大连市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9个大类、24个中类、80个小类,其中文化产业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产业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会展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相关文化产业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等。此次统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6月底前将出台全市文化产业监测统计报告。会议强调,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大连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把各自担负的统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使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掌握展览业的发展状况,加强统计管理和监督,确保展览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06年3月13日,大连市统计局颁发《大连市展览业统计管理实施办法》(大统发200611号),就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展览业统计管理部门的责任、展览业统计人员的职责、展览业统计报表的报送程序和时限、展览业统计报表的种类、违反统计法规的处罚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实施两年以来,工作进展顺利,大连市展览业统计步入规范运作阶段。此次大连市又将会展业统计纳入首次开展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会展业基本情况、展览场馆和会议中心情况、展览项目(涉及文化产业类)、会议项目的统计。(大连市贸促会、大连市展览办葛玉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