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进一步推动中日关系改善与发展势头,2007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在新加坡举行会晤,共同确定2008年为“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以下简称“交流年”)。
“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的确定是继2007年“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和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之后,双方着眼于进一步增进两国国民感情,在两国大力培养友好事业接班人的一项重要交流活动。2007年12月28日,中日两国政府在福田康夫首相访华期间,共同签署了《关于“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中明确了两国将在文化、学术、环保、科技、媒体、影视、旅游等领域开展一系列青少年交流活动。
中国政府指定全国青联担任“交流年”活动的中方牵头单位,并将成立由全国青联等14家单位组成的中方组委会。日方牵头单位为日本外务省。
中日双方确定“交流年”徽标沿用2007“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的徽标,主题口号为“明天会更好”,并邀请李云迪、郭晶晶、邰丽华、徐本禹担任“交流年”活动形象大使。
作为“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系列活动的第一个高潮,应中国政府邀请,由日本政府派遣,以新一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日方首席委员小林阳太郎为最高顾问,以日本外务省政务官宇野治为总团长的日本青少年友好使者代表团一行1000人,将于今年3月10日至16日来华访问,并出席中日双方在京联合举办的“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开幕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