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元撑起生活希望
2006年11月,房山一对付姓老夫妇获得了北京第一笔司法救助金。2003年5月10日,突如其来的房山灭门惨案,带走了付老夫妇的儿子、儿媳、两个孙女。
5年来,年近70岁的付老夫妇丧失生活来源,生活数度绝望。
北京高院联合民政部门发放的1360元的特别救助款,给了他们希望。目前,北京市已有多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庭获得司法救助金(临时性救助款)。
被灭门后未获补偿
2月27日,北京房山半壁店村。
案发后,付老夫妇“临时”住在这里,已有4年。房子坐西朝东,午后,室内没有阳光。
桌上的一个旧铁盆内放着半块大白菜。付妻解释说:“(一棵白菜)中午一半,晚上一半。帮子多的,炒着吃;叶子多的,晚上下面条。现在就两个人吃饭,好弄。”
2003年5月10日之前,付老夫妇家中,有6个人吃饭:除了老两口外,还有儿子付玉合、儿媳、13岁的大孙女、5岁的小孙女。
2003年5月10日,付老夫妇的儿子付玉合、儿媳、一对孙女被人杀死。
市一中院提供的诉讼材料显示:2003年前后,付玉合与邻居张洪海不和,两家经常因为一些琐事争吵。有据可查的几起事实是:张洪海因为做煤球生意,经常凌晨卸煤,影响付玉合休息;付玉合门前的空地上,张洪海种了几棵香椿树,付玉合将其拔了。张不服气,再种,付再拔,双方反复了3次。
2003年5月10日上午10时30分许,张洪海持刀来到付家。争吵中,张洪海将付玉合一家4口杀死。
在村口小卖部居住的付老夫妇,一天后回家时发现了惨案。
5年后,付老先生提起案发情景,依然无法控制泪水。
当年5月29日,警方抓获张洪海。2004年1月6日,市一中院开审此案,张洪海当庭认罪,称自己事发前喝了6两二锅头。在律师的帮助下,付老夫妇当庭提起了68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最终,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洪海死刑,并赔偿付老夫妇7万余元各种损失。2004年6月3日,经北京市高院核准,张洪海被执行死刑。
“出事以后,我们没从张洪海家拿到一分钱。他要了我孩子的命,毁了我们一家人的生活。”从家中唯一的衣柜里,付老夫妇翻出法院的判决,指给记者看。
老夫妇数度轻生
付老夫妇房屋的墙上,凌乱地粘贴着近10个电话号码。
这些都是有关机构的办公电话。案发后,付老夫妇反复拨打这些电话。“我们当时啥也不想了,就是打电话。记不清楚打了多少遍,报案的、抓人的、公安、检察院、法院。”
市一中院执行庭法官李刚的电话也在墙上。程序一点点地走过,终于熬过张洪海伏法那一天,付老夫妇在家躺了几天后,李刚开始接到付老夫妇的电话。
“张洪海家本来就没什么钱,房子是他父亲的,还是非法占地。出事后,他老婆也改嫁了。为了查明张洪海名下是否有其他资产,我接到电话后,一连去了几十次。最后还是没查出什么钱。”李刚说。
在李刚四处查找的同时,付老夫妇开始想自己的解决办法。“我和老伴当时想了,我们两个人,现在没儿子、没收入、活干不动了。反正过不下去了,不如去找他们拼命。”
“法官、检察官、亲戚、邻居,全部坐到屋里,挨个劝我们,相信国家法律,别干糊涂事。”为了不激化矛盾,付老夫妇所在的南正村村委会每月出50元,给付老夫妇在半壁店村村内的市场上租了一间房。
“后来我们还想,坏事咱干不了,没收入,越活越没啥盼头,干脆自己了断了拉倒。”发现付老夫妇的异常言行后,邻居亲戚们数次将他们劝了回来。
1360元带来希望
付老夫妇的生活状况,执行法官李刚看在眼里。
2006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民政局联合推出“对执行难案件中困难人员予以生活救助”的相关措施。获悉这一消息后,李刚马上通知了付老夫妇,帮助其办理了相关收入证明,后向房山区民政局递交申请,为付老夫妇申请临时性社会救助。
2006年11月9日,李刚将1360元救助款送到了付老夫妇家中,同时给他们带去了法院捐助的粮油等生活用品。在送去救助款的同时,李刚告诉付老夫妇,如果符合条件,明年还将为他们继续申请。听到这里,付妻当场哭了。李刚说,付老夫妇是北京市第一个获得临时性救助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
这1360元的开销,付妻记得很清楚。她说:“第一年的1360元,看病花了430多元。剩下的全部买油、买面,加上村里发的2人每月240元的低保,整整撑了10个月。”2007年,李刚再次送去1400多元。
“比这笔钱重要的是,这给了我们老两口(活下去的)精神支持。刚出事后,没有人理我们,一是怕那家人,一是觉得这家人完了。政府想着我们,我们才有往下活的念头。”
救助政策惠及多人
在付老夫妇之后,还有多人获益。2007年5月24日,西城法院宣布,该院为1名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发放5000元救助款。今年年初,市一中院再次宣布,该院又为两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款。
救助工作正在各级法院逐步启动,但专家心中依然存有一些遗憾。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田小穹表示,“实践中,刑事被害人遭受着两种折磨。一是身体和精神上的,二是经济上的。向这些人提供临时性救助,是国家提供的社会职能之一。目前还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自古有杀人偿命的心理定式。在慎杀少杀的司法文明大背景下,如何抚慰此类案件中的被害人的心灵,是一门新的课题。此外,仅仅依靠一个法院,难以涵盖所有需要帮助的群体,各个机构应该联动。”
2月28日,市一中院再次通知付老夫妇,新1年的救助款,将在近期内发放。本报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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