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逗女,女儿身亡父领刑
□记者谢磊 通讯员常晴 胡卫国
晨报讯 父亲在驾驶汽车途中,与女儿逗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岁女儿死亡。昨天,上海市松江区法院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被告人宋晓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宋晓华是一家公司开平板车的司机。去年11月3日下午,宋晓华带着妻子和女儿乘坐在汽车上。在完成出车任务的回程路上,宋晓华哼着小曲,不时低头和侧身,与副驾驶位置上的宝贝女儿逗乐。
正当他沉浸在兴奋中时,他突然从反光镜中看见后面十几米处,有一辆大型货车想超越他的车。宋晓华下意识地向右借方向盘,但没有发现前方约30米处,有一辆重型挂车停在紧急停车道上。他立即刹车,但为时已晚,时速80公里的平板车因惯性直撞重型挂车的车尾。这一碰撞直接导致当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女儿猛烈前冲,当场颅脑损伤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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