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尽快离婚,龙岩新罗的张果承诺给妻子30万元“补偿款”。离婚后,张果却反悔了,被前妻吴美告上法庭。
吴美和张果结婚5年,生有一子。2007年,张果对吴美提出离婚,为能尽快离婚,他还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承诺只要吴美肯离婚,儿子12周岁前,他将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套房一套及车库一间归吴美所有;另外,于200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向吴美支付30万元。
签订协议当天,双方就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然而,张果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这30万元,吴美催讨了半年,张果始终避而不见。2007年12月,吴美将张果告上法庭。
日前,龙岩市新罗区法院作出判决,张果应支付前妻30万元。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