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3月11日消息(记者王嘉军)天津市加大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社会保障范围,今年将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就失业管理范围,提供平等的就业服务。外地与天津市郊县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常住稳定就业满6个月者,失业后可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给予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启动10万农民工就业培训计划,将免费创业培训人员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农民工。
天津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广开渠道,增加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各涉农区县围绕11个新城、30个中心镇和“九镇三村”示范小城镇试点建设,坚持统筹城乡、部门联动、贴近服务、扩大就业岗位,促进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就近就业;围绕制造加工、物流商贸等大中型乡镇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容量,促进跳产就业;围绕农副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进村、生产资料进乡,扩宽就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对城镇失地农民,比照下岗失业人员相关政策给予扶持,促进其尽快就业,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和就业的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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