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08年,是全国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将更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紧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本报记者 李小健
住房保障,“两会”关注度最高的热门词汇之一。
一年前,民革中央关于廉租房的提案被定为全国政协“一号提案”,成为媒体关注焦点。
一年后的两会,“住房保障”依旧频繁出现在全国政协委员间以及与媒体记者的交谈中。这个关乎民生的热点话题,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首次单独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之中。
“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3月5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08年,是全国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将更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紧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温家宝指出,同时,还将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房市:高价之痛
引起政府的高关注度,缘于房价涨幅太快。
2005年下半年开始,国内房价在熬过低谷之后,全面上扬,立即引起管理层的关注。在2006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要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整顿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随后,许多宏观调控政策也相继出台,如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等。
对于政府的宏观调控,购房者一度观望,等待房价下跌。事与愿违的是,房价反而持续上涨。以北京为例,北京2005年商品房住宅成交均价为6776元/平方米,2006年为7825元/平方米,而2007年北京房价均价猛涨为11454元/平方米,涨幅较2005年高达67.6%。
此间,大部分城市居民为了买一套住房,倾家荡产、东挪西借,许多人自此过着“房奴”生活,承受着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而中低收入的家庭,只能够“望房兴叹”,倾其一辈子血汗也换不到一个屋角地盘。
2007年12月,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北京、宁波、重庆、长沙新建商品住房销价分别同比上涨17.5%、17.3%、15.9%、15.1%。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省政府参事郭松海也认为,房价加速增长,导致生活满意度下降的群体,不仅仅是低收入者,且波及到广大中等收入家庭。
“居住关系到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住房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郭松海表示,在“十一五”的后几年,要平抑房价过快增长。根据我国经济增长和住房供需的预则,考虑2000年到2007年房价同比增长率的均值5.6%和标准差2.96%;在2008至2010年,通过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可将房价波动大致控制在3%左右。
政府:四招措施应对
针对住房保障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总的指导原则下,将采取四项措施逐渐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其一是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
其二是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其三要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其四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和炒地炒房行为。同时,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温家宝所指出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三方面:坚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给,引导居民适度消费。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主要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搞好土地合理供应、集约利用和管理,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坚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而在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该意见则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其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保障范围:再度扩大
“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还强调,中央政府加大了廉租房建设投入,地方政府也要加强廉租房建设投入。同时,要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说,住房保障体系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不仅有助于抑制房价,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扩大了住房保障体系覆盖的范围,尤其是照顾到了低收入群体。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认为,政府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廉租房制度更加具体,并且明确资金投入,显示了政府对住房问题更加重视。
在他的提案中,呼吁廉租房对农民工有限开禁。他说,一般来说,廉租房主要惠及城市低收入家庭,但近年来,农民工在城市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的住房问题不解决,幸福指数就不会尽快和全面提升。他建议,一些在城市居住10年以上,组建家庭,对城市有一定贡献度并且确实收入偏低的农民工,也可以享受到廉租房的政策。
全国委员会委员、民革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马志武向记者表示,他在提案中,也建议把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农民工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居住状况却令人担忧。”
马志武说,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如果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人,而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增加。他认为,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理应分享当地经济发展的成果。
购房者:
树立正确住房消费观
居者有其屋,安居乐业,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国家施行住房保障政策,并不是说人人拥有大房、好房住。”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向本报记者表示,购房者也要改变传统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他说,由于土地资源和国家财力的制约,这意味着保证所有中低收入者都拥有房产是不现实。
张泓铭认为,保障住房并不等于国家对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大包大揽,还包括购房时利息优惠、减免所得税等方式。
“住房消费要从国情出发,树立适度的住房消费理念,逐步改变‘租房不如买房’、‘买小不如买大’、‘迟买不如早买’的消费模式。”郭松海在会议中发言表示,要提倡“租、购并举”,引导居民树立购买与租赁并重的二元消费观念,避免过度超前住房消费,再度涌现“房奴”现象。
房地产商:
自觉强化社会责任
除了引导购房者树立合理消费观念外,尽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郭松海建议,还要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加快对闲置土地清理步伐,增加土地市场供应;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抑制投资性需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要强化社会责任,多为大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普通商品住房。”郭松海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发挥自律作用,诚信守法,提供事关民生的住房类消费产品。“万科向市场推出适合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套型,把开发方向转向收益相对稳定的普通商品住房,积极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值得其他房企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