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省公民如果发现参保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等在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等环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如情况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最多5000元的奖励。
记者3月10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强我省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我省出台了《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按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2%~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将给予举报人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承诺为举报人保密,并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举报奖励有关材料及凭证。与举报人相关的宣传报道,也会首先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诺,凡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将在举报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0日。(杨凌 齐昱晖)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