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跃东)用电不走电表,切断电源后,照样用电。3月11日,惠冬供暖有限公司的窃电行为被沈阳供电公司用电稽查局抓了个现行。
当日,有群众向本报举报,称位于皇姑区昆山西路13号的惠冬供暖有限公司办公室有窃电行为。
记者立即与沈阳供电公司用电稽查局取得联系,随同稽查人员赶到现场。
在惠冬供暖公司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正各自忙碌着手头的事儿。当稽查人员切断办公室电源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除照明设备关闭外,房间内的电饭锅仍然亮着指示灯,饮水机也嗡嗡作响。经检测,稽查人员发现,办公室内的所有插头都是带电的。面对电器不走电表的情况,办公室负责人窦某也显得很“惊讶”: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帮着查查吧。
凭借专业经验,稽查人员断定,在惠冬供暖公司办公室的墙角位置,应该还有一块动力电表。但窦某却坚持称“不知道”。负责该区域的供电公司查表员说,该办公室原来确实有动力电,而且一直没有销户,但因找不到表也无法查验。
经过稽查人员反复劝解,惠冬供暖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窦某终于找人把办公室的墙板打开,一块动力电表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但该电表已经切断电源。墙内电线十分复杂,稽查人员用仪器分别检测,最终在一根电线上检测到电流的动向。稽查人员介绍说,办公室内除照明设备外,其它电器用电都来自这根根本不走电表的电线。
“用电不走电表,这是明显的窃电行为。”现场,稽查人员对惠冬供暖公司下达了《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并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次日到用电稽查局接受处理,否则将停止供电。
据介绍,按照《电力法》规定,对于绕表用电等窃电行为,供电企业可按实际窃电量追缴其电费,同时对窃电户收取所追缴电费的三倍违约使用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