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钟,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系全国检察系统检察技术专业指导组成员、法医专业指导组组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技术处处长李晓钟,做了18年的法医。与记者一见面,他就拿出一份文件递到记者手里。原来,他担任负责人的调研课题《罪犯保外就医疾病诊断依据与执行参考标准》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特别奖。
我们的话题就从这个调研课题展开。谈起近年来自己参与的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组织开展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监督活动,李晓钟深有感触地说,现行的规定比较原则,特别是在罪犯保外就医的疾病与伤残的诊断上,缺乏统一的标准,有的地区执行医学临床诊疗标准,有的执行各单位制定的内部标准,有的甚至执行经验交流会的标准,致使保外就医工作在执行中存在着随意性,出现了很多问题。
李晓钟担忧地说:“目前,一些真正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得不到保障。而不该保的却实施了保外就医,国家投入大量司法成本,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却在这里开了一个口子。”他认为,这些问题不仅玷污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执法形象,而且也放纵了犯罪分子,给社会治安带来潜在的危害。因此,急需制定出一整套系统的、科学的保外就医执行标准作为执法依据,切实保障刑罚的正确实施和监督。
基于这样的担忧,从2006年起,李晓钟便着手组织对保外就医执行程序中有关保外就医的条件、适用范围、鉴定程序、审批程序和监督考察等内容以及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所列各种疾病和伤残程度临床诊断依据、执行参考标准和收监参考标准进行“纯技术”的学术调研。他和他的团队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原则,以临床医学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制定统一的罪犯保外就医的临床疾病诊断依据、统一保外就医的执行参考标准和收监参考标准。
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得到了高检院的关注和认可,并作为国家级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