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不起诉案件的再议问题,台当局“法务部”和检方高层讨论后,决定由“检察总长”审核。特侦组近日内将把谢长廷、苏贞昌等不起诉案件,交由“检察总长”陈聪明审酌有无重新调查再议的必要。
至于国民党“立委”邱毅日前就谢长廷特别费案提出五张连号发票的相关事证,台检方表示将作为再议时的参酌。
据悉,台“检察总长”陈聪明如果认为相关事证可能影响侦查结果,或是当初应调查而未调查,可将原先的不起诉处分撤销,交其他检察官继续进行侦查。
台检方特侦组去年侦结谢长廷担任高雄市长时的特别费案,认为谢长廷幕僚陈雨鑫以他人发票核销“首长”特别费,不构成贪污,但是涉及伪造文书,因属微罪而予职权不起诉处分;谢长廷因未经手、也不知情,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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