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厦门3月12日消息(记者刘立忠通讯员邹雪)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3月8日,该关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查获5起旅客携带超量货币进出境案件,涉及的货币折合人民币约369.7万元。
当日,该关关员在执行出境航班监管任务时,分别在CZ381次航班查获旅客违规携带港币3.7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在HX268次航班查获港币20万元;在MH391次航班查获马来西亚林吉特币5.3万元和人民币11万元。
在执行进境监管任务时,又在NH935次航班上查获两起案件共计日元4727万元。上述旅客或称所带钱款为经商费用,或称钱款受人所托携带,并非本人所有。
据厦门海关有关部门介绍,随着国内居民出境务工、旅游数量的增加,旅检现场查获旅客携带超量货币进出境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今年以来,该关已查获同类案件25起,总案值折合人民币约1288.5万元,其中多为涉案当事人不了解法律规定所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第18号公告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万元。根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出境人员携出金额为等值5000美元及以下的现钞;超过5000美元至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携带证》验放。入境人员携带金额超过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
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在进出境通关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海关有关规定,以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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