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南方发生的冰雪灾害过后,人们在欢庆之余,发现一些公路边上的花草成片地死亡。专家在现场勘测后认为,这是抗击冰雪灾害所采用的特殊措施——大量使用融雪剂造成的。
融雪剂具有解冻、防冻等功能,不仅在中国,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是最常用的除冰雪用品。
但是,很多融雪剂含有氯化钠、氯化镁等化学物质,这些物质促使冰雪融化后,也随融化后的水一起进入环境。由于使用量大,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和设施产生副作用。为此,强调高质量保护环境的欧美等发达国家,是在严格管制的前提下使用融雪剂的。
融雪剂在现实中之所以产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因为环境污染的预防工作没有做好。预防工作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物质进行环境评价,即某种化学物质或者化学品能否进口、生产或者使用。二是对行为进行环境评价。对于允许生产和使用的物质,法律要求,在企业进行生产或者被使用者较大数量地使用时,应当对其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性评价,即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遗憾的是,我国的环保法律,无论是环境问题预防的立法,还是化学品管理的立法,对融雪剂的法律规范都很不充分。
我国专门起环境污染预防作用的法律是《环境影响评价法》。但是该法由于立法目的所限,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仅适用于规划、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等行为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化学物质的环境影响特别是环境风险问题,则不涉及。二是仅适用于规划、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等行为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不适用于一些非规划、开发和建设的行为,如农药试用行为、融雪剂喷洒行为等。
我国专门管制化学物质和化学品的子部门法——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清洁生产法》、《新化学物质管理办法》等,在融雪剂等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管制方面,也有一些不足:一是缺少一部综合性的化学物污染防治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予以规范。二是在化学物的安全评价方面,在化学物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缺乏专门的立法。三是现行的污染控制法缺乏化学物的污染预防性的规定。四是某些子部门法因其法律位阶低,难以有大的作为。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应对症下药,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立法工作:一是制定《化学物环境安全评价条例》、《化学物登记和销售条例》,在此基础上制定《化学物环境管理法》,对融雪剂等化学品的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构建全方位的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管理和产品替代制度。二是对《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化学物质管理办法》等有关化学物环境管理的内容进行协调,建立交通、安全、商业、质量监督和环保等部门互动的化学物质监管机制,把融雪剂等化学品的使用监管和环境污染防治科学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法治的角度解决融雪剂等化学品的环境污染问题。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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