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12日电(记者康淼)福州一位消费者到一家商店进行洗发护理,店方居然用啤酒充当“大麦营养护理液”,致使其头部不适。该案例被列入福州市工商局、福州市消委会日前公布的2007年消费投诉10大维权案例之一。
2006年11月3日,消费者陈瑜女士被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挂有“北京博士园毛发研究中心”“福州防脱生发研究基地”等牌子的商店吸引,在这家店内买了一瓶洗发水,并交200元买了一张护理卡,店方承诺提供“大麦营养护理液”,陈女士可在店里做30次洗发护理。
当天,陈女士接受了店方用“大麦营养护理液”进行的洗发服务,回去后感觉头部不适。当她再次到该店做洗发护理时,发现店方所提供的“大麦营养护理液”竟是惠泉啤酒。店方解释说,因“大麦营养护理液”缺货,所以用啤酒替代,并承诺第二天用“大麦营养护理液”补做。陈女士以后数次到该店,店方始终无法提供“大麦营养护理液”,陈女士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与店方交涉无果后,2007年初,陈女士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要求对已交的护理卡费200元退一赔一,共计400元。
《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二款明确规定,提供服务时使用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该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经福州市消委会调解,店方满足了陈女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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