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持广西灾后重建 三部委下拨4.78亿元补助金
3.28亿元:恢复重建投资补助资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肖世艳)记者3月13日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又安排了3.28亿元,投资补助支持广西灾后恢复重建。
据了解,今年1月以来的寒冷阴雨天气给广西生产造成极大破坏,全区共有106个县(市、区)的电力、交通、供水、广播电视、通讯以及农林水利等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给我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20亿元。
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给我区地方自建自管小电网、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投资补助共3.28亿元,自治区也拟从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调整出部分资金。为充分发挥各类资金的效益,自治区拟将国家安排我区2008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农网完善工程的部分资金,一起与国家已下达的投资补助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调整出用于地方自建自管小电网补助资金统筹安排,集中用于地方电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1.5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又讯(记者唐斯佳)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3月7日,民政部和财政部下拨我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共计1.5亿多元,用于帮助灾区群众恢复重建倒损房屋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据统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以来,我区因灾倒房23562户58907间,损坏房屋72465间。春荒新增救济人数148万人。
3月7日,民政部、财政部下拨我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26亿元,用于帮助灾区群众恢复重建倒损房屋;下拨我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500万元,用于帮助灾区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自治区民政厅正在抓紧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争取尽快下拨,确保倒房重建按时完成,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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