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07年5月8日报道,西部省份贵州88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从2003年的113万人激增到2000多万人,参合率达84.91%,在当地提前一年实现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
“看病难、看病贵”,近些年来一直是压在国人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之一,尤其是缺乏医疗保障的农村居民更是不堪其重。医疗保障水平,体现一个国家的发展状况,事关亿万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乃至人命关天。民有所需,上有所应。2002年,中央决定在我国农村地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政策一出,得到的响应甚至出乎中央政府预计,星星之火即刻而成燎原之势,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已经扩大到全国86%的县,参合农民达到了7.3亿人。实践表明,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党和政府及时将民意问题转化成政策决策的成功典范,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执政思路和执政情怀的生动体现。
考察农村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可以看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以往农村合作医疗之间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政府责任的明确体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政府不再只是开出“政策支持”的空头支票,而是在制定出台政策的同时,通过公共财政真金白银的投入将责任落到实处,让百姓看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贵州省作为一个财政薄弱、农村人口多的西部欠发达省份,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投资生产发展经济,提高GDP的诱惑和内在动力也不小,但能够勒紧财政裤带提供资金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将新农合覆盖到全省,实属不易。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从新认识和定位政府角色,实现从“经济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当务之急。政府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什么、“不为”什么,反映的是政府的价值选择和主政观念,财政投入的取向就是一个风向标。贵州的实践,不只是反映了当政者的决策魄力,其背后是当地政府施政观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应当说,这一政策的施行是践行“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朝着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迈出的实质性步伐。而贵州省在政策实施中,选择从最穷的地方开始,自上而下重点突破,逐县推行的工作思路,并通过现场减免等方式将政策实惠进行实时兑现,让政策实效来引导和鼓励农民参加新农合,则是当地政府在“怎样为”的施政能力和工作作风上的体现。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