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5日讯 记者严冰报道:首都机场已从2008年3月14日起,开始执行民航总局《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首都机场提醒乘坐航班出行的旅客,关注公告要求,做好出行准备。首都机场为确保旅客候机饮用水的需要,将在航站楼内提供免费的饮用水。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公告要求: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首都机场提醒乘坐国内航班出行的旅客,出行前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免延误行程。同时,为确保旅客候机饮用水的需要,航站楼将提供免费的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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