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环卫工人聚集在南源街环卫站门前讨补偿 宋金峪 贾磊 摄 |
荔湾百多环卫工人集体停工讨发“经济补偿”
律师表示工人理解存在误区;政府体恤决定发放补偿,昨日一半补偿已到账
本报讯 记者魏新颖、实习生叶宗剑报道:昨天上午,广州荔湾区南源街150多名环卫工人聚集在街道环卫站,集体停工,要求街道环卫站发放“经济补偿”。
百多工人聚集讨补偿
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100多名环卫工人聚集在环卫站门口,集体停工。据现场的环卫工人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环卫站应该支付他们工作期间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自2003年以来每年生活困难补助及创卫奖。
记者了解到,荔湾区其它街道的环卫工人都拿到了补偿款,南源街环卫工人也都多次和街道环卫站沟通,但迟迟没有发放补偿款,环卫工人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停工,直到拿到钱才开工。
一位杨姓环卫工介绍,他们得知其它街道的环卫工人拿到补贴后,就开始和街道环卫站协商,环卫站也答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但是事情拖了十几天都没解决。“我们和他们(环卫站)签了四次确认书了,每次都说下个星期发,可是到现在都没发放。”他告诉记者。
工人理解存在误区
究竟环卫工人讨要“经济补偿”是否合理?据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对于该规定,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司马静律师指出,劳动者获取经济补偿是有前提的,事件中环卫工人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存在误区,虽然工人从2008年开始重新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依然延续,而经济补偿是劳动关系终止的一种补偿,因此只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进行经济补偿。
政府体恤发放补偿
南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人生告诉记者,街道早前已多次与工人们协商,本来按正规程序,现阶段是不需要给工人任何补偿款的。但目前政府考虑到环卫工人工资普遍偏低的情况,加上广州创卫期间环卫工人功不可没,于是政府还是承诺筹集这笔款项补偿给环卫工。昨天上午,南源街150多名环卫工人已陆续签字取得补偿款。
记者发现收款确认书上写到补贴分两次发,昨天上午发的一半属于第一次,第二次发放要等环卫站改制后。于是有环卫工人质疑:“要是到我们辞工了还没有改制怎么办?是不是就不能拿到应有的补贴了?”
环卫工人希望一次性拿完补贴,或写明第二次发放补贴的具体日期。对此,环卫站负责人表示暂无法确定具体时间。(报料人袁先生,三等奖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