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等十类商品推行索证索票制度
本报讯(记者孙全、吴宏)从现在起,沈阳市将对家用电器等十类重点商品推行索证索票制度;还将在农村普设“食品安全示范店”……3月15日,在辽宁省暨沈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市工商局推出2008年保障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举措。
十类商品推行索证索票制。今年将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等十类重点商品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实行从市场准入、商品交易、不合格商品退市的全过程监管。据了解,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是指市场(超市)和市场内的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者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进货台账制度,指经营者要如实记录食品来源等信息,进货台账应当按照每次购入食品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村村普设“食品安全示范店”。年内实现全市1527个行政村,村村都有食品安全示范店。
与百姓密切相关行业将规范合同文本。今年,我市将推行家政服务、旅游、汽车维修和二手车买卖等合同示范文件,规范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经营行为。
重拳整治“霸王条款”。开展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公开点评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中存在的“霸王条款”。
建立12315三级执法维权网络。设立12315短信服务平台,并完善12315工商事务语音导航系统,以方便消费者申诉、投诉,及时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提高消费者的满意率。
此外,我市还将推出加大商品检测力度、整治违法广告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