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在制定、实施教育公共政策,落实教育公平的平等原则时,必须谨防进入两个误区。其一,过分强调起点意义上的教育机会均等,忽视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均等,忽视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均衡。
其二,过分强调教育结果平等,对教育发展目标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教育平等是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但是建立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基础上的不平等(结果不平等)也是公平的,是具有合理性的。教育不能保证每个人成功,但必须保证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成功机会。(褚宏启杨海燕/文据《教育研究》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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