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皮夹后,发现内有信用卡,便约同乡一起利用失主身份证号码猜出密码,并取款2万元。近日,(上海)闵行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曹小春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其同乡邓和平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来自四川省南部县火石坪村的曹小春与邓和平在上海打工。去年10月16日上午,曹小春在闵行区某公司生活区院内捡到一只皮夹,翻看后发现内有现金500元,并且还有失主许某的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等物品。曹小春预感“发财”的时候到了,于是叫来同乡邓和平商量怎样才能把银行卡的钱款变现。两人先后来到长宁区两家银行的ATM机处,利用许某身份证的号码,竟猜试出银行卡密码,随后多次从卡内提取现金共计2万元。去年11月6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他们退赔了许某经济损失2.05万元。
法院认为,曹小春、邓和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由于曹小春、邓和平能认罪悔罪,且已退出全部赃款,因此酌情从轻处罚。(新闻晨报) (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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