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不是讲对立,目标是“多赢”———
企业掐指算账
成本未增反降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史功汇报道:一个聪明能干的老板,必然是会算账的老板。13日在广州市总工会举行的一个座谈会上,多位企业代表和法律专家别开生面地算了笔“账”,在“必须真正看过《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得出一个共同结论:《劳动合同法》绝不是要打压老板、偏袒劳动者,而是要最终实现“多赢”。
成本问题企业最关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没有增加成本?广州康采恩医药公司总经理杨森山“算账”的结果是: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可以降低成本。企业经营如果不规范,最头痛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很高,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多些投入善待员工,员工心情舒畅、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反而能良性循环。参加社保也一样,他的企业就有很多女工,按规定参保,女工生育就有很多补贴,帮了大忙。
有人说《劳动合同法》侧重保护劳动者,杨森山又算了一笔“社会账”: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合同签订率非常低,非公企业不足50%;劳动合同短期化非常严重,一年以下的占60%;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达国家比例高达70%,我国只占1%;企业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发加班费,克扣、拖欠工资非常严重,安全生产问题非常严峻。劳动者是自然人,企业是法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也不为过。
不过,最近确也有一些企业反映成本增加了,广东穗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明律师“算账”的结果是:说大幅增加不大客观。这些所谓的成本主要是加班费、社保等,实际在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就有规定了。真正新增的是终止劳动合同也要按一年一个月的标准,这在整个企业的用工成本中占的比例不高。“到2015年,中国的人口红利就可能消失!”番禺电缆厂总经理罗亚凡算的账是:中国经济要和谐、平衡发展,就不能停留在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上,过去几百元就能请一名工人,今后不可能持续下去。
欧派橱柜、广州港集团等企业代表算出的结果则是:法律实施后,企业竞争更加公平了。
如何用好《劳动合同法》
企业完善制度很关键劳动者善用法律维权
如何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在广州市总工会举行的相关座谈会上,不少法律专家和工会干部纷纷支招。
广东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江点序说,现在不少企业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些顾虑,其实,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不会有大的冲击。从近期一些劳动纠纷看,常见的还是集中在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问题上,这实际在《劳动法》中就已经规定了。江点序认为,企业依法经营、完善自身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是关键。比如,有人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雇不了,这是误解,《劳动合同法》授予企业很多依法解雇的权利,这完全可以体现在企业的内部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中。
劳动者也要学会依法科学维权。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易利华说,过去很多《劳动法》已有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得更加具体,以前劳动者维权多数情况下要通过劳动管理部门来解决,现在劳动者与企业可以直接进行法律对话。与会专家介绍说,比如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解雇双倍补偿等,就是将过去劳动者被侵权主要靠向职能部门投诉,改为更多地将监督的权力交给劳动者,鼓励劳动者依法维权。(马汉青史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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