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北京绿卡可上生育险 无绿卡者费用由单位支付 不生育夫妻也可享该险
晨报讯 (记者 姜葳)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俗称“北京绿卡”)的人员,也可享受北京市的企业职工生育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证实,生育险已于去年将持“北京绿卡”人员纳入其中;而没有“北京绿卡”的人员虽不能参加生育保险,但他们的待遇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根据《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相关政策,持证人员可享受的市民待遇中列出“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绿卡”人员可根据所在单位情况要求参加相应的保险,“比如有的单位参加公费医疗,就无须上职工基本医保。”
以“生育保险”为例,自从去年开始,在京工作的外地职工即可参加北京市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保处负责人解释说,“这并不是说没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就没有待遇。他们虽然不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但待遇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而且用人单位必须支付。”
自由职业人员因为没有单位,目前还不能参加生育保险。但是这些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这位相关负责人还介绍说,在基本医疗保险当中不能报销的特需病房费用,在生育保险当中是可以报销的。如果参保人住特需病房,保险基金将按照顺产和剖宫产两种标准支付。花费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则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部分没有生育打算的夫妻,也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该负责人介绍说,生育保险分两方面待遇:生育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另外,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还有流产引产假期的工资。“所以即使不生育,如果计划生育手术发生费用,也可以按照规定报销。”此外,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也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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