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23年 自称小鸡都没轧过
伪造驾照被抓,“1985年拿驾照”有假,是否涉嫌肇事还得查
本报讯 (记者 刘长宇)3月17日8时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民警刘宏宇执勤时,在新民大街义和路口拦下一辆车号为吉AL4520的出租车,检查司机的驾驶证发现有问题,是伪造的。
驾驶人赵艳春交代,去年8月他在大连开货车时花200元买了这个假证。赵艳春家住公主岭市大岭镇,自称从15岁起(1985年)就在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考取了驾驶证,开过货车和出租车,1990年驾驶证丢了,因当时未存档案而无法补办,一直无证驾驶。长春交警和公主岭市交警核实后,无法确认赵艳春的说法,只能认为他当初也是无证驾驶或者伪造驾驶证。
赵艳春说,去年底,他到长春来开出租车,与第一个车主合作了一段时间就不干了,准备找第二份活儿。3月16日,他在租住楼下看到杨某在清洗出租车,得知其正在找替班司机,就自荐了。17日6时许,赵艳春和夜班司机交班,只开了两个小时,刚拉了十多块钱就被交警给识破了。
由于赵艳春无证驾驶,交警对他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面对询问,赵艳春坚持称从来没有肇过事,“连只小鸡都没轧过”。交警认为,他如果真的无证驾驶23年,很有可能涉嫌一些肇事和其他违法行为,准备进一步调查。
车主杨某得知赵艳春的驾驶证是伪造的,连称没想到。他说:“当时我看了他的驾驶证,根本没看出是假的,伪造得太逼真了!我看他驾龄有7年了,就同意让他试开,幸亏被交警及时识破了,不然有什么事,都没处去找他,损失都得自己担着。”朝阳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东义说:“他无证驾驶,如果真出事,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赵艳春说没钱交2000元罚款,按照规定,交警暂扣了出租车,要求车主杨某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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