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男子因敲诈勒索妻子的情人,近日,被松江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7年10月的晚上,被告人梁锐从外面回到家中,没想到却发现妻子黄某与陈某正在床上。他顿时火冒三丈,上前就朝妻子和陈某各打一拳。
陈某见势不妙,想用钱了结此事。梁锐说:“今天晚上就两条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要你赔10万,你给吗?”
陈某无奈,用假名写了一份字据:“我和梁锐老婆发生不正当关系,自愿付精神损失费6万元,欠4万元以后再给。”事后,陈某用电话通知单位司机筹钱。陈某离开后,即用短信告知司机打“110”,向警方报了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祝玲 通讯员 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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