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具体包括有社会风俗与礼仪、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表演艺术、口头传统和表述、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有些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真实性和完整性、法规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基本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鲁民、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