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科技部网站消息,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结束,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共收到168项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15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68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
经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有10项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1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不合格,决定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已将形式审查合格的158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含所在学科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及贡献、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发现点)、15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含所在专业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推荐单位)以及66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含所在专业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上公布。同时,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还要求项目的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公布本单位推荐项目的相应内容。
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研处(督查处)(100045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将异议材料直接提交评审组织或者其委员。为便于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