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住房保障办租售管理处处长解读保障房新政称申购经适房时——
外地户籍家人计入总人口
本报讯 (记者陈斯)在申请经适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时,持有外地户口的家庭成员应计入家庭人口内,长期共同居住的外地户口直系亲属,也可计入家庭人口中。
记者上午从市建委了解到,住房保障办租售管理处处长崔崴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对保障房新政做了解读。
崔崴表示,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在外地,因申请保障房以家庭为单位,持外地户口的家庭成员要计入家庭总人口数。
此外,长期共居人口应计算为家庭人口。但是,这不意味着申请家庭可随时把父母调来计入家庭人口,变相降低申请标准,等房子申请下来后,再把父母送回去。如果存在虚假瞒报等行为,政府将采取严肃的处理措施。
另外,单独立户也可申请保障房。比如子女和父母住在一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宽裕,父母与子女则可单独立户申请经济适用房。
崔崴介绍,申请家庭的成员,不能重复申请。比如丈夫参加了小家庭的申请,就不能再参加其父母家庭的申请。市建委已在计算机系统上采取了措施,确保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用一次。
申请保障房时,原房产也要计入家庭资产。崔崴表示,住房保障政策是从住房、收入、资产三个标准来约定保障对象的,资产包括房产、车产、存款、有价证券。
对于房产的计算,政策要求申报家庭如实申报,如果申报的房产价值明显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那就要结合拆迁补偿款的价值综合来评定。如果家庭申报与实际市场平均价格相比存在大的价值差异,将借助评估机构进行估价认定。在审核中,家中古玩也将算入家庭总资产。
对于刚落户北京,但在老家还持有住房的人,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其在外地的住房应算作家庭住房面积。
崔崴介绍,危改周转房可到区县查询,市区两级政府对拆迁的周转都有考虑。比如说区里有些直管公房可用来周转;还有些腾退出来的房子,即有的家庭申请了保障住房,搬进了经济适用房,那么腾出来的旧房可能就作为拆迁的周转房。
此外崔崴还表示,两限房标准为动态政策。2月19号到29号公开征求意见后,市建委根据市民提出的意见又做了修改,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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