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3月20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今年将有16亿元财政资金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将适度提高。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重庆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上获悉的。
根据国务院要求,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增加到40元/人·年;相应提高我市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同样增加到40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10元/人·年的标准暂不变。由此,2008年重庆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90元/人·年。市财政局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按照2008年参合农民2007万人计算,财政至少拨款16亿元,中央、地方财政各占一半。
市卫生局透露,重庆将根据以往新农合运行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的住院补偿比例,更多农民将从中受益。调整方案将适当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当年基金节余原则上不超过15%。同时,统一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全面推行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制度,探索实行片区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制度,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此外,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的监督和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贪污、挪用、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案件查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