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厅:济青高速收费不可能现在就停止
此前,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称,济青高速合理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收费年限达30年
李攻
“国家给它批的28年,它只能收到28年这个期限截止,不可能现在就停止收费。
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中点名济青高速,“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2004年11月1日之前,经营性公路收费年限在30年之内,政府还贷的直到收回投资为止。济青路现在是经营性的公路,是上市公司山东高速(600350.SH)的一条路,当时给它确定的收费年限是收回投资再给50%的回报期。”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审计署是根据现在的收益情况测算早就应该收回投资了,就不应该再收费了。”
济青高速公路自1992年开始收费,已经收了16年。按照去年的收费水平,继续收费12年将收费超过250亿元。2007年山东高速年报显示,山东高速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31亿元。其中,济青高速公路收入超过21亿元。
山东省交通厅相关领导表示:“济青高速公路在收费方面不可能有新的动向。”这位领导说,济青高速公路是山东省第一条高速公路,原来是按照政府还贷模式修建的,后来为了操作上市、筹集更多资金搞交通事业,就将济青高速变成了经营性道路。
山东省交通厅上述相关领导承认,有些项目是超过了一定年限,但这种情况在全国都存在。“修建的高速公路是网络化的,有些路段是交通的主干线,收费很好,还贷能力就强。有的道路偏远,车流量小,根本就不可能收回成本。这也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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