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娜 |
法制日报 |
来源:《记者观察·民声》
尚未讲完的“西丰事件”
我是记者,身份还算特殊,全国同行的支持之下,我很快就被撤销了拘传,人身自由和安全得到了保障。但赵俊萍应该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相对于我,她更弱势
朱文娜,《法人》杂志社编辑部主任。今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刊发了她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
以下,是《民声》记者专访朱文娜的录音整理。
我的报道没有失实
几年记者生涯中,我从同行那里了解到,对于记者对地方的一些采访,一些人常带着有色眼镜。此次“西丰事件”过后,亲身经历让我确信了同行的话。
在西丰公安局到北京拘传我之前,已经把赵俊萍的家人抓了起来,并问他们是不是贿赂了记者,否则记者怎么会远道来关注此事。记者报道好的方面没人怀疑,但是调查或暗访一些争议问题时,地方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总是怀疑你的动机,会认为你是某方当事人邀请去的,或者与某方当事人有金钱关系。我的报道刊发前,西丰方面就曾经有人打来匿名电话查问我的采访行为。这真的很悲哀。社会不能缺少正义与良知,通过各种信息去发现新闻线索,尽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真相,这是记者的天职。
事实上,当后来有人质疑我的文章,说我的采访没有政府部门的声音,只有赵俊萍的家人和律师的声音时,我就想:只要我报道中的新闻线索和素材来源是客观真实的,我相信当事人和他的证言是客观真实的,而且获取的素材又让我觉得真实可信,我就可以报道出来。记者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把批评报道传给某些人审核。因为如果那样,可能报道就无法面世。
发稿前,我对文章中涉及到的每个数据都详细询问了赵俊萍的律师高义宝,高律师说他代表赵俊萍的利益,首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他是个律师,不可能去诬告别人。而且当时赵俊萍已被抓了起来,她的家人当时正处于弱势状态。正是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判断告诉我:赵的律师和家人不可能去编造一些虚假的事实,因为他们那样做的话,对他们自己是很不利的。
在我刊发在《法人》杂志上的文章的倒数第二段里有这样一句:“据悉,西丰在兴建土特产品交易中心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严重违法问题。”其中,西丰方面抓住了我“据悉”这两个字质问,问我到底从哪里“据悉”。
我当时没在文章里写出来,是因为给我“据悉”报料的是当地的一个副县长,他曾是当地某大市场筹建的“总指挥”,当时正在被“立案调查”,他在提供线索和素材时要求我不要透露他的真实身份。后来有人指责我为什么不交代新闻来源,出于保护我的当事人的考虑,我当然不能把他们的名字披露出去。
我认为,任何一个记者在报道中都不可能像侦探和法院那样面面俱到。如果一个事件中有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是不是我只报道一方,而没有报道另外所有当事方就算不全面,这个“不全面”的责任要由记者来承担吗?这很值得探讨。
我不接受这样的“道歉”
1月4日,西丰有关人员来到我们杂志社交涉,认为我的报道“严重失实”。他们拿来一份西丰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具,并盖有该县政府公章的《关于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真相说明》的文件。文件中,列举了许多相关的“证据”,说我的报道中有诸多不实。他们说的那些所谓的证据我没见过,也不知情,这让我和我们杂志社的总编都很被动。
虽然通过后来一些关注此事件的媒体的“采证”,证明我的报道内容真实,但在当天,包括我的总编都觉得我的报道可能存在问题。我当时向总编保证:“我会进一步核查,之后再给杂志社一个说明。”
后来,经过我和其他媒体记者的进一步了解,发现“西丰文件”里所有内容都是假的。我与他们进行了谈判,对他们的虚假“证据”逐条进行了反驳。例如,我在最初发表的稿件中写道,“2006年5月,赵俊萍的‘沈丰加油站’被违法强制拆除”,西丰文件中就说这是不实的,“不是强制拆除,是赵俊萍家人自己自行拆除”。我向赵俊萍的父亲赵长福的核实结果是:政府确实下了拆迁决定书,但强制拆除的是另外一伙人,谁带队,有多少人,带着几辆车等都有案可查。
当与真相完全不符的东西摆在面前,说我的报道失实,那种情况下,第三方,比如我的杂志社,很难当即判断我的报道是否真实,会变得犹豫。而置身其中的记者本人,则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地步。毕竟,绝大多数人是倾向于相信政府的。
西丰县相关人员说我的报道给该县的社会形象带来严重损害,甚至影响日后的招商引资。这种责任扣到我头上,是不公平的。
事件出现了转机。1月9日,西丰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赴北京,向随后报道了此事件的《法制日报》社道歉,但并没向我道歉——事实上,我也不接受他们的口头道歉,因为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当时到《法制日报》社时,没带任何关于撤销对我拘传手续的证明文件,只是发了一个“拘传不妥”的声明。这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只有看到法律文书上写着撤销对我的拘传,盖着公安局公章的文书,我才能确认。为了得到说法,我让我的代理律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法学副教授、“展达律师事务所”的周泽律师专程去了一趟西丰。费尽一番周折后,周泽取回了相关的法律文书。见到了关于撤销对我立案的文书后,我才能真的确信“西丰”对我的拘传撤销了。
即便如此,我的个人名誉和经济上都受到了一定的损失,我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同行们让我感动
我感激同行在此事件上对我的帮助。
1月5日,就在西丰方面来到我们杂志社“讨说法”的第二天晚上,很多媒体同行通过《法制日报》社记者李勇的博客了解了我的事情。大家纷纷致电或者托人转达对我的问候和关注。他们表示:以前大家听说过记者采访时被当事人人身攻击的事,但这次,竟然党政一把手都出来,动用公检法力量对记者个人进行刑事指控,事件不能容忍。
《新京报》记者杨继斌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如果这个先例开了,以后谁还敢做记者?”我的同行们在声援我的同时,本着维护舆论监督环境的心思,陆续到事件发生地采访。
后来我知道,这些媒体同行的采访经历十分艰难:几乎每个人都被人跟踪和追击,找谁谁都不敢接受采访。但即便在这种条件下,很多人都没有放弃,千方百计地找到自己合适的采访途径和采访方式。有的记者为甩开汽车和人员的跟踪,沿着城区的马路跑了半个小时,累得气喘吁吁,发现没人跟踪了,才开始停下来,到偏僻的巷子里找到敢和自己说话的人去聊。时值西丰今冬以来最冷的几天,《南方都市报》的一位记者为了尽早赶去西丰采访,在沈阳下了飞机后,夜里近十二点转了多次车才到达目的地,真是差点儿把命搭到那儿。
还有,《新京报》的杨继斌、《南方日报》的朝格图、《中国青年报》的刘万永、《重庆晨报》的郎清湘,都参与了采访,他们的敬业精神超乎一般人的想象。连赵俊萍的老父亲赵长福都感叹:“以前我们总觉得在当地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的待遇,现在亲眼看到这么拼命的小伙子为了老百姓工作,俺们打心眼儿里感动。”
我的这些同行,他们是媒体界的精英,是媒体的骄傲,也是社会的希望所在。
我会持续关注赵俊萍
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宣布:因“进京拘传记者”,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在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铁岭市委责令其引咎辞职。
事件尘埃落定,有人问我:张志国引咎辞职,你有什么想法?
其实,时至而今,张志国怎样我并不关心,拘传我也好,指使了什么人也好,自始至终,我和张志国本人没有过任何正面接触,于公于私也没有任何联系。至于他在整个事件中应该负什么责任,自有政府部门去处理和解决。
当下,我最关心的,还是我报道中的当事人赵俊萍的事件的调查结果,以及她能不能得到公正对待的问题。
我个人委屈与否事小,赵俊萍的命运才应最受关注和同情。因为她和我一样,遭受诽谤立案,我是记者,身份还算特殊,全国舆论四起后,我很快就被撤销了拘传,人身自由和安全得到了保障。但她应该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
自2007年3月21日至今,赵俊萍已经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快一年。不久前,案件一审宣判之后,当媒体的声音越来越对赵俊萍的处境有利时,一开始坚决不服的赵俊萍竟然突然撤诉了。
一审判决已生效了,时至现在,西丰方面暂时还没有把她送到监狱去服刑。作为记者,我当下最关注的就是这个问题。
据我的分析,赵俊萍的问题,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解决。因为近日我注意到了新华网上某篇报道中的一句话:“铁岭市委调查组就赵俊萍案和西丰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了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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