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长春3月22日消息(记者毛更伟)吉林省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标准从3月21日起再度提高,吉林省19个市县64个粮库水稻最低收购价统一由每市斤0.75元提高为每市斤0.77元。收购截止日期也由2008年3月31日延长至2008年4月30日。
据统计,吉林农民手中至少还有25亿斤水稻积压,水稻收购价格提高将有助于农民出清手中余粮,尽快回收资金投入春耕生产。
吉林省粮食局局长祝业辉今天上午通报了有关情况。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三省粳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新的收购政策:即每市斤水稻最低收购价再提高2分钱。吉林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水稻最低收购价标准,要公开挂牌敞开收购,保障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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