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下月实施 须加装永久固定标记注明生产企业和安全级别
防盗门至少防撬6分钟
本报讯 (记者 汪红)记者今天从国家标准委获悉,已实施了8年之久的《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将于4月1日起执行新国标。
不论被砸、撬或用电钻钻,防盗门防破坏时间应至少保证6分钟。
新标准对涉及到防盗门安全性能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消费者将可依据新标准选购到更加安全可靠的防盗门产品。
新国标规定防盗安全级别必须永久固定标注在防盗门上。新标准将防盗安全级别由原来的“C”、“B”、“A”3级,修订为“甲”、“乙”、“丙”、“丁”4级。
防盗安全等级是按防破坏时间长短、板材厚度等指标划分的,新安全级别的拼音字母代号分别为“J”、“Y”、“B”、“D”。甲为最高级,依此递减。
防盗门的锁具应能在防破坏时间内,即使钻掉锁芯、撬断锁体连接件从而拆卸锁具也无法打开门扇。
新标准还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防盗门的真伪,就是要求防盗门应有永久性固定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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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标明安全级别
防盗门标记共由3部分组成,标记符号为拼音字母,从左到右分别为防盗安全门代号、防盗安全级别和企业自定义特征。
举例:FAM(防盗门特征代号)-J(安全级别甲级)-WL(企业代号)/D0209(产品特征代号)。
防盗安全级别标记永久固定在内侧铰链边上角,距地面高度1600mm±100mm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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