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理由:她是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公诉一处的主诉检察官。法庭上,她义正辞严、沉着机变;生活中,她美丽时尚、开朗乐观。再多再难的案子也压不倒她,突如其来的病魔打不垮她,她就像铿锵玫瑰,风雨中依然绽放。
李莉的办公桌上总是摆放着一些可爱的卡通饰物和几盆青翠欲滴的盆栽。除了办案时,她很少会把案卷放在桌上。不了解的人恐怕很难想像,这充满生活情趣的办公桌的主人,竟是一位审理过几百起案件,其中大部分都是大案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的主诉检察官;更难想像,她充满生机的生活却笼罩在癌症的阴霾中。
2006年年底的一天,李莉忽然发现自己的左乳房下方隐约有一个硬块,约有栗子大小。“乳腺癌?”她心里咯噔一下,但随即她又释怀一笑,“嗨,别庸人自扰了”,于是又投入到了工作中。后来,在母亲的生拉硬扯下,李莉到医院接受了检查。检查的结果几乎给年仅40岁的李莉判了死缓——她的确患的是癌症,得赶快手术。
得知病情的那一刻,李莉脑子里出现最多的就是儿子的脸庞。“一直以来,为了工作对儿子亏欠得太多太多了。万一我……”她不敢深想,恐惧、难过、痛苦像一只巨手把她的心捏得淌血。
万幸的是,李莉的乳腺癌由于发现较早,没有扩散。手术将病灶切除后,为了防止万一,又将其左侧乳房临近的十几条淋巴腺一并切除。整个手术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清醒之后,李莉抚摸着赶来的儿子的脸,忍不住放声大哭。
就在全院上下都在担心李莉的身体恢复情况、准备前去探望之时,李莉竟强撑着虚弱的身体坐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那时距她做完手术仅7天!看到她苍白的脸,院领导严肃地批评她说:“李莉,不是命令你好好休息吗?你怎么不听话啊?”李莉笑笑:“我在家实在躺不住,坐在这儿心里踏实。我能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也省得我总打电话问案子的进度了。”
为了遏制病情,李莉在手术后的几个月里每天都得坚持去做放疗。连续的放疗对身体影响很大,李莉每天都很虚弱,有时连走路都得扶着墙慢慢挪,有几次汇报案情时,她都是用手撑着桌子时断时续完成的。然而,就在这种身体状况下,她的工作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2007年3月,李莉承办了任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此案案情很简单,任某酒后在通州区某歌厅楼道里与侯某因相互碰撞而发生矛盾,后任某纠集唐某、王某等三人追到包房内持械对侯某进行殴打,将其打致轻伤。公安机关认为任某一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李莉并没有因为案情简单而放松,经仔细审查案情和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查阅有关法律规定,她认为,任某主观上故意逞强,客观上在公共场所纠集多人对侯某持械进行殴打,情节恶劣,应改变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并大胆提出唐某和王某被公安机关当做一般证人是不正确的,他们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情况下只是听到任某招呼便参与殴打,共同造成侯某轻伤的结果,建议追诉唐某和王某二人。她的意见得到了主管检察长的认可。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任某拘役五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唐某、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2007年,在对抗病魔的同时,李莉共审结案件121件200人,其中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回8件8人(其中5件5人不构成犯罪),追诉漏犯2人,真正做到了不枉不纵,保证了案件的准确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