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学费、住宿费、取暖费和教材费 本报讯(通讯员吴立国、大志记者高振发)今年春季开学后,滦平县高中阶段的学子再也不为自己的上学费用发愁了———自2008年春季始,滦平县对具有本县正式户口的所有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其学费、住宿费、取暖费和教材费,转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据了解,这是一个在全省开先河的惠民新举措。
2007年,滦平县财政收入达到9.58亿元,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省50强。虽然财政收入有了大幅增加,但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一些地处偏僻大山深处的农民群众生活水平还很低,供养孩子上学尤其是高中阶段还非常困难。为让经济发展的成果优先惠及百姓、惠及教育,该县在2007年免除了全县中小学生住宿费,今年又安排财政资金1687万元,用以免除全县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取暖费和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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