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警方透露,类似的骗局已在上海市四五个区县工地上出现,警方对此案正在深入调查,一些利用“工伤”从事诈骗犯罪的核心人物已陆续被抓捕。
但为什么犯罪嫌疑人会把眼晴盯在建设工地上,并相继诈骗得逞,办案人员说,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这些工地“用工紧张,招工随意”,特别是发生工伤事故后,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不愿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总想“私了”,结果才让犯罪人员钻了空子。
希望此案能给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以警示,遇上这类靠自残骗钱的“工伤”事件还算小事,损失的也只是几千元钱,但不依法定程序办事,也许会给更大的犯罪活动提供机会,那时损失的就不仅仅是几个钱,事后带来的麻烦也不是可以一了全了的了。———编者
为了几百元,竟然自愿被打骨折,然后到干活的工地上“假摔”,帮助介绍人骗取工伤赔偿费用。上海静安区检察院对3名介绍人韩某、刘某和梁某以及2名骨折“志愿者”丰某、张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日前,静安区法院和普陀区法院根据各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法定情节,分别对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有期徒刑1年至拘役6个月的一审判决。
寻找“志愿者”开门见山谈条件
据承办此案的梁检察官说,这是一起策划精心、分工明确的案件。骨折“志愿者”之所以能够顺利地混进大型工程工地,并成功实施假摔、达到骗钱的目的,全靠中间各个环节的介绍人推动。
刘某和梁某就是第一个环节上的两名介绍人。这两人年龄不满20岁,都有犯罪前科。去年6月中旬的一天,他们认识了年龄相近的男子丰某。聊天得知,丰某正为无处打工发愁。于是两人热情地表示马上可以给丰某介绍打工的地方,月收入千元以上。
丰某仔细听过刘某和梁某的介绍后,才知道这钱不是那么好赚的,首先要受一番皮肉之苦,将手敲成骨折。因为工作无着落,丰某没有迟疑,很快答应了刘某和梁某的要求,做骨折“志愿者”。
随后,刘某和梁某就把丰某介绍给了上一层的介绍人“眼镜”,刘某和梁某当场从“眼镜”那里分别获得了800元和600元的介绍费。
一看“志愿者”到位了,“眼镜”便与在上海浦东新区活动的介绍人韩某取得联系,并将“志愿者”从松江送到浦东。仅去年6月20日至7月4日,负责运送“志愿者”的指定“黑车”就在松江和浦东之间穿行十多次,丰某不过是其中的一个。
“眼镜”将丰某交给浦东地区的介绍人韩某后,当场获得2000元的报酬。
介绍工作、打人、谈判“一条龙”
在韩某的安排下,一名河南籍小工头将丰某带至普陀区一酒店工地。虽然根本不懂水电知识,但丰某还是被安排在了工地上的水电工程组。未等丰某熟悉工作环境,那个小工头又将丰某带到了工地旁边的一家宾馆。此时韩某和两名陌生人在宾馆内已经等候多时,3人操起钢管,摁住丰某的手臂一顿猛揍,直到丰某的左手臂红肿,才让其“潜伏”回工地。
强忍着骨折疼痛的丰某按介绍人的授意,回到工地后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假装摔倒。工地负责人见状,将丰某送往附近的医院。经医生诊断,丰某为骨折。
这时,韩某又出现了,继扮演职业中介、打手角色后,他摇身一变又成了丰某的姐夫和工地的负责人,商讨起了丰某的工伤赔偿问题。虽然觉得有些倒霉,可丰某骨折是事实,工地水电工程组的工头夏某只好将5900元现金交到了韩某的手中,双方还签订了一纸协议书,丰某无论伤势如何,今后都不再找夏某的麻烦。
骗局成功实施后,带着骨折伤痛的丰某同韩某一起回到了浦东区,韩某仅给了“志愿者”丰某100元钱。过了两天,实在气不过的丰某又找到了韩某,韩某又给了他200元钱。最终,300元钱就是丰某手臂骨折的所有报酬了。
吃了苦头也不是“受害人”
虽然吃了苦头,丰某还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在网吧内同意把自己弄成骨折的丰某,最后还是被警方从网吧带走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因为他在整个案件中不是受害者,而是该诈骗案的嫌疑人。
另外一名骨折“志愿者”张某在交代时称,自己与松江地区的介绍人刘某、梁某平时还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刘某和梁某因为一时找不到其他“志愿者”,才找到了他,而张某一口答应了他们的“非分”要求。刘某和梁某事后从张某身上各捞得800元的介绍费。
张某也是带伤混进的静安区某工地木工组的,成功实施假摔后,韩某与工头金某协商,一共索得6500元钱,张某先后得到了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