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3月23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民石刚到沈阳打工后,为快速挣到钱,竟在18天时间偷车牌20起,实施敲诈获利3250元。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石刚有期徒刑3年。
2007年10月26日晚,宋某把车停放在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一小区门口。第二天早上,他发现车牌不见了,而雨刷器下夹着写着手机号码的纸条。宋某电话打过去,接电话者是一名青年人,让往一个银行卡里打进200元钱。宋某照办后,在对方的提示下,很快就在附近找到了藏匿的车牌。
事后宋某报案。10月28日,警方将作案青年抓获。经查偷车牌者名叫石刚,22岁,家住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八家子乡。
石刚在2005年秋来到省城沈阳打工,由于嫌挣钱太少太慢,就在网友的教唆下,先偷车牌然后实施敲诈。他将作案目标锁定在沈阳难以补办的外地汽车牌照,从2007年10月11日至28日短短18天内,共偷盗车牌20起,收到汇款达3250元。
据悉,受害车主大多选择了息事宁人,不去报案。这样,使得石刚更加大胆、疯狂地去作案,直至宋某报警才使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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