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
几年前大陆曾计划赠送台湾两只熊猫,但台当局“农委会”未予同意进口;台北市政府诉愿被驳回,于是去年2月向台“高等行政法院”提告。台“农委会林务局”表示,目前全案仍在台“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中。
据“中央社”报道,台“林务局”表示,当初是否接受熊猫进口时,曾邀集动物保护团体开会研商,并做出决议。
台“林务局”称,根据台“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的规定,除了要提出申请书之外,还要备妥申请输入保育野生动物的饲养处所;当时台北市立动物园未盖好饲养熊猫的处所,以及其它种种原因,因此当时未予同意。
台“农委会主委”苏嘉全今天在台“立法院”表示,“只要符合程序及《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规定”,应该都可以进口。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