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有了归属感
企业按《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制度,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市员工享受同等待遇,自动离职率下降
【新民网·晚报推荐】(记者 鲁哲)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有了归属感,企业觉得人心稳定,自动“失踪”的现象消失了。
工会参与文本制定
上海大计数据处理公司是家外资企业。去年下半年,公司开始按《劳动合同法》梳理内部规章制度,工会主席和委员们成了规章制度修订稿的第一批读者。他们花了一周时间阅读修订稿,晚上聚在一起逐条研究、逐条修改、逐条通过,形成共同意见后,递交给公司总经理。经反复沟通,去年12月28日,在公司内公示《就业规则》《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新)》的征求意见稿。
今年1月8日,公司召开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们就这3个文件充分讨论,提出不少意见。另外,工会还聘请律师列席会议,在会议前接待前来咨询的职工,回答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会后,工会又与公司反复沟通,目前公司已经同意在《工资规定》中增加工资调整机制,也同意一些老员工提出的保留高于法律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要求,适当提高午餐费标准和交通费。
员工不再自动“失踪”
和纺电子(上海)有限公司90%的员工是外来务工人员,原先劳动关系都挂靠在劳务公司。《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重新制定劳动合同,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市员工同等待遇,外来务工人员有了归属感,安心在公司上班。公司工会主席黄惠民说,以前员工离职说走就走,自动“失踪”,令公司人事部门头痛;现在了解了《劳动合同法》,明白了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突然“失踪”的少多了。原先春节前后员工离职情况最严重,今年春节后人员变动很小,去年员工为7%,今年1月至今,离职率为2%。
以人为本有情操作
虹口烟草糖酒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在岗职工900多人。今年1月1日前,他们比照《劳动合同法》,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范本逐条梳理,及时修订补充。梳理中,发现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有个职工1994年因承包企业失败,不辞而别,但劳动关系一直挂靠在企业,工资停发,劳动保险帐户封存。按有关规定,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处于中止履行状态,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得知这名职工如今年龄偏大在家待业后,公司还是有情操作,为他补缴了4万多元社保金,还从今年起给他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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