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周婷玉)卫生部等五部门24日联合通知指出,将国家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纳入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管理范围,建立和完善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这一《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指出,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
对因领导不力造成国家免疫规划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绩效考评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相关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注意加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