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2008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其中对本年度监督工作做出安排。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以增强实效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有效实施,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具体工作项目是:
一、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1项)
对《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10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常委会审议的书面报告(2项)
1、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2、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郊区工业发展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常委会组织的视察(2项)
1、视察滨海新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视察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