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评论:揭开不法僧人犯戒背祖的真面目
西藏日报评论员
3月14日,拉萨哲蚌寺300余名身披红袈裟的僧人,无视国家法律和寺庙有关规定,分散下山,企图冲入拉萨市区制造事端;就在当天,10余名色拉寺外地学经僧人在大昭寺广场打出“雪山狮子旗”,呼喊“西藏独立”等反动口号;3月11日至13日,个别寺庙部分不法僧人,继续聚集闹事,呼喊反动口号,向值勤人员投掷石块,泼洒石灰、开水,致使几十名值勤警察和干部受伤,多人重伤;3月14日,拉萨发生了极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暴力事件,不法之徒中身披红袈裟的僧侣随处可见,他们或组织煽动、或亲自参与打砸抢烧。
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大凡乘者,若不具备菩萨律仪,则只属于空名。”在藏传佛教中“五戒十善”、“七戒”、“十戒”等诸多戒律中,其共同基础就是戒杀、戒盗、戒淫、戒妄语四条根本的戒律,僧人一旦犯下这四条戒律,就是犯下重罪,就是徒有虚名的僧人。“十戒”中的“身三”,即不杀、不盗、不淫。 “十善”的“以救生离杀生”等,都是僧人必须遵守的戒律。“以戒为师,无戒无法”是佛教判别真假僧徒的根本准绳。绝大多数僧尼严守戒律,爱国爱教。而“3·14”事件中的一小撮身披红袈裟的僧侣,却犯戒背祖,原形毕露。他们不是潜心研修佛法、普度众生的僧侣,而是一伙地地道道的分裂分子,是一群违法犯罪的不法之徒,是一小撮破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徒。
身披红袈裟的少数僧侣,他们开杀戒的历史,不是今天才有的。上个世纪50年代末,达赖集团发动反革命武装叛乱,烧杀抢掠,奸淫妇女,少数身披红袈裟的僧侣就参与其中。80年代后期,达赖集团煽动策划拉萨骚乱,同样有一小撮身披红袈裟的僧人打头阵,充当马前卒。今年3月14日,在拉萨发生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中,一小撮由达赖集团精心培植的身披红袈裟的僧侣,更是丧心病狂地冲到打砸抢烧一线,挑头滋事,为的是在“佛爷”面前邀功请赏,分裂旗帜他们先举,值勤人员他们先打,纵火、杀人他们先动手。这些名为皈依佛门的“弟子”,根本不是什么真正的佛门弟子,而是达赖集团的忠实走狗,是隐藏在寺庙中的分裂分子。
少数不法僧侣,他们打妄语的历史同样不是今天才有的。先回忆一下“主子”的表演。1951年“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达赖喇嘛向中央发电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的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9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僧侣人民一致拥护。”而1961年3月10日讲话中又说:“1951年逼迫处于软禁状况的我方代表,在完全按赤汉意愿写成的协议上签字。”近年来达赖集团一直宣称放弃“西藏独立” ,实际上并没有停止、放弃分裂破坏活动。达赖去年窜访欧美时多次宣称:“2008年是关键的一年,奥运会也许是藏人的最后机会了。”达赖多次鼓吹“和平”、“非暴力”,“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再次证明这只是个幌子,是个妄语。妄语就是: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虚妄不实等,乃至前益后毁,面是背非。达赖就是这样一个一贯玩弄两面派伎俩的骗子。“主子”如此表演,一小撮喽啰们也不甘落后,纷纷效仿。在“3·14”事件中,他们置藏传佛教的戒律于不顾,编造谎言,散布谣言,煽动蛊惑群众,极力把事情闹大、甚至是流血事件。哲蚌寺3名僧人还用刀具自伤肢体并互相拍照,企图掩盖真相,混淆视听。
藏传佛教的教义教规,其精神实质贯穿着依律、诚心、平衡、均利、忘己、利他、和谐的基本要素,这是藏传佛教两千多年来兴盛不衰的优良道风之所系,正己度人之所依。绝大多数喇嘛严守戒律,潜心研习佛法,爱国爱教,受到信教群众的信任和世人的赞誉,维护了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和声誉。世尊在《佛遗教经》中说要“以戒为师”,守戒律是学佛的第一步。在我们老百姓看来,既已舍身空门,为僧为尼,就应当吃斋念佛、参禅打坐,弘扬佛法、普度众生,爱国爱教、护国利民。而在达赖集团和一小撮不法僧侣心目中,神圣的佛教、红袈裟竟然完全变成了他们达到政治目的的遮羞布、护身符。
撕下一小撮不法僧人的伪装,认清达赖宗教上的虚伪性,是善良的人们必须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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