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24日消息:新学期开学后,海口旧州中学要求学校的男生每人交12元钱,定点在学校内一家临时理发店理发,此举引发不少争议。校方表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管理方式欠妥。
“学校让我们交12元钱,必须在学校里理发,这种规定让人难以接受。”海口旧州中学初二年级学生阿朋(化名)向本报反映。据他介绍,这学期开学后,学校要求男同学每人交12元钱,从此以后在学校理发。前几天,设立在学校一间办公室的“临时理发店”正式“开张”了,他和周围的一些同学不太愿意去,可又无可奈何。
“选择去什么地方理发,是我们的自由啊,学校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阿朋说。
24日下午,记者来到旧州中学。该临时理发店位于一幢教学楼1楼的角落里,记者赶到的时候,店门紧锁着。一些上体育课的同学告诉记者,平时理发店开门的时间是下午5点至6点,到时会有两三名理发师前来给大家理发。“我们都交了钱,以后就要在这里理发了。”初二年级的学生小梁说,对于学校收费让学生在校理发的做法,他认为不太合适。
24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旧州中学周校长。周校长坦言,从这一学期开始,学校确实收取了“理发费”,不过只是针对部分男生收费,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周校长说,该校共有男生490人,按照校规校纪的要求,男生不准留长发、怪发。可近年来,有近百名男生存在留长发、染发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学校曾多次对他们进行教育,但无济于事。无奈之中,学校为了加强管理,便采取了这种方式,目前已有200多名男生交了“理发费”。周校长还说,每学期交费12元钱,可以理发4至5次,理发师都是学校请来的,这个价格相对便宜,学校绝不存在盈利的行为。
但一些市民对学校的这种规定提出了质疑。市民张女士说,学校的这种做法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是,这样做不利于学生自主意识的培养,而且还会对学生形成一种限制和拘束。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认为,学校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本无可厚非,可这种收取“理发费”让学生在校理发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学生的自由权和选择权的行使,存在欠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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