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根据2007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和使用的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进行了评价性抽验。现将2007年第4期抽验结果公告如下:
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的评价性抽验涉及1528家生产企业的238个品种,共计7619批药品,经检验,有15家生产企业的11个品种25批次药品不合格。
被抽样的药品经营企业5002家,其中21家的10个品种21批次不合格;被抽样的医疗机构1055家,其中4家的2个品种4批次不合格。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本期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被抽样单位进行处理,并继续组织对不合格品种开展跟踪抽样检验。请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