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毁容少女
拉横幅抗议
任县公安局民警调取案发当晚录像分析案情。赵永辉摄
赵子娇家大门紧锁,一家人已不知去向。陈伟摄
2008年3月11日上午11时05分,某网络社区一篇题为《高二少女惨遭毁容,凶手逍遥公理何在?》的置顶帖子震撼着千百万网友的心灵:
“……是他,挥起尖刀,对因为吓懵而早已毫无反抗能力的赵子娇(以及另外一名女生)的面部,进行了精准的切割……”
“这一切事实,已经证明和记录了国家税务干部李凤泽、年轻城管执法人员、凶手李栋、其女李海燕、其他五名同案犯的罪恶……”
“时至今日,主要凶手李凤泽、李栋父子和其余5名同案犯仍没有归案法办,继续消遥法外。
”
这个帖子还配有几张少女被毁容的照片,尽管图象质量不高,但足以让人惊栗。
震惊、愤怒、质疑……各种各样的铺天盖地。随即,这个帖子又被多家网站转载。一时间,任县,这个河北省邢台市并不怎么出名的小县城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泼水引发血案 近日,任县县委宣传部为澄清事实真相,联合政法部门向关注此案件的媒体提供了一份《关于任县中学校园伤害案情况说明》汇报材料,并表示尽最大努力消除影响,促使该案尽快依法处理解决。
汇报材料显示:2007年11月7日中午,19岁的任县一中学生李海燕在学校水房处泼水时,不慎将水泼到旁边17岁的高二女生赵子娇的洗发液上,为此两人发生争吵并动手厮打。
材料中指出,2007年11月8日下午6点许,赵子娇在学校厕所碰到李海燕,并将其殴打。被打过后,李海燕觉得受气,在其同桌曲改改陪同下到学校门口给其身为国税局干部的父亲李风泽和城管局职工的哥哥李栋打电话。
郭玉洁、孟立棉、吴玉婉、孟晓美等4名学生随后来到学校门口找到李海燕,准备约其吃饭。恰遇李风泽、李栋两人接到电话后开车赶到学校,众人随即与李海燕一起去找赵子娇,在12班教室后门外西侧遇到赵子娇、赵然、刘会娟三人,随后李海燕与三人扭打在一起。
李风泽将刘会娟抓起摔到一旁,李栋对赵然进行殴打。李海燕从身上掏出小刀(铅笔刀)向对方乱划,将赵子娇、赵然面部划伤。随后,李风泽、李栋、李海燕等人离开学校。赵子娇在赵然、刘会娟陪同下到学校医务室处理伤口。
根据这份“材料”显示,应该说案情是清晰的,但是网上的争论并未就此停止,更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记者于3月18日来到任县,希望通过采访探究事件的真相。
双方当事人均不在家 3月18日一早,记者首先驱车赶往被害人赵娇位于郭县的家。一路上几经打听辗转,终于找到。但是赵家大门紧闭,敲门也无人应。绿色的铁门上贴着春联和福字,颜色还比较鲜艳,应该是今年春节贴上去的。就其门墙外观推断,赵家在村子里大概算是中等人家。记者向村民寻问赵家情况,村民均神情警觉,或说不知,或纷纷躲避。
赵子娇一家去向不明,记者只得回到任县县城,并很顺利地找到李海燕家,但令人失望的是,李海燕家中也无人,记者再次扑空。与赵家相同的是,李家的大门上也贴着福字和春联。尽管发生了很大变故,但这两家人还是过了一个春节。
当事人双方均未见到,记者只得向办案单位和县委宣传部取得联系,了解一些情况。
记者来到任县公安局,但是没能见办案人员,相关证据也被移送到邢台市公安局。
在任县县委宣传部,一位姓袁的工作人员很热情地接待了记者。他不但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他们出具的书面材料--"关于任县中学校园伤害案情况说明",还为记者拷贝了一份该说明的电子版。但当记者表示这份"材料"已经在网上看到,此次想采访学校有关领导和在场目击者时,这位工作人员便面有难色:"你可以去试试,但学校现在应该是不愿意接受采访的。"
检察长为记者介绍案情 在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顺平向记者简单介绍了该案案情:
2007年11月8日20时许,县公安局接到被害人赵子娇之父赵书起报案,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李栋涉嫌故意伤害(有被害人指认,2名现场目击证人等证据证明);李海燕涉嫌故意伤害(其自述用刀划伤赵子娇,并由其他证人证词证明李海燕在打架时动刀);李凤泽涉嫌殴打他人(本人供认不讳且有证人证言)。
2007年11月9日李凤泽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1月16日被取保候审。
2007年11月15日将李栋、李海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2007年12月20日任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栋、李海燕兄妹俩。经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进一步深入细致调查证实指证李栋故意伤害的两个目击人作伪证(受赵子娇母亲李彦彩唆使)。
2008年1月11日,县检察院作出撤销逮捕李栋决定,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变更为监视居住。该案由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2008年2月20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研究认为事实部分不清、证据不足,于2008年3月3日将材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刘顺平还就网友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作了回答:
网络称:"案发已经整整过去了4个整月,该惨案的制造者至今还逍遥法外"。
赵子娇面部受伤后,依据《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第三部分面部损伤鉴定时限规定"以伤后3-6个月为宜"的规定,本案只能在伤后3个月后才能做鉴定。赵子娇于2008年2月18日做出重伤鉴定后,李海燕对此鉴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赵子娇及其父母拒绝重新鉴定,致使案件不能按法律程序进行。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海燕正在羁押,李风泽取保候审,李栋监视居住。
据网络称:“八人犯罪团火出入学校大门时,均由任县国家税务干部李风泽带头、领队,可以确认李风泽是这起恶性案件的领导者”。
根据公安局侦查证实,李风泽参与了这起打架,是案件的参与者。
据网络称:“李风泽之子、年轻的任县城管大队成员李栋手段残忍,是他,挥起尖刀,对因为吓懵而早已毫无反抗能力的赵子娇(以及另外一名女生)的面部,进行了精准的切割”。
检察机关对李栋批捕后,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确定是赵子娇母亲李彦彩唆使现场目击人陈冲、郭春峰做伪证,李栋涉嫌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故撤销对李栋批捕决定。
据网络称:“这一切事实,已经证明和记录了李风泽、李栋、李海燕,其他五名同案犯的罪恶。”
据县公安局侦查,其他五名女孩均系李海燕同学,打架过程中虽在现场,但并没有动手参与,特别是曲改改同学一直在现场劝架。学校门口监控录象只是记录进出校门的情况,案发现场没有录象证据。
“其实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只是网上炒作太厉害了。”刘顺平最后对记者说。
学校和医院的态度耐人寻味 次日,记者来到任县中学,远远看到校门紧闭,门外站着几个人,走近发现大门上着锁,门外的几个人原来是学生家长来接孩子的。问及去年11月该校发生的那起伤害案件,他们似乎有所回避均称不知。记者向看门的大爷表明来意,结果马上被拒绝了。这时来了两位河北日报的记者,大家一起"央求",但大爷态度坚决,就是不给开门。记者看到校门里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出入校门规定,具体内容是:
一、 本校学生凭走读证和领导批条出入校门。
二、 家长探望学生时间定为上午各个课间,其他时间校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特殊情况由门卫与值班领导联系酌情处理。
三、 外来人员找学校领导或教工,由门卫先行联系,批准后进入。
四、 闲杂人员及车辆严禁入内。
此牌立于2008年元月,也就是事发之后。
记者根据该规定的第三条,请看门的大爷与校领导联系,只见他手一挥,背转身去,再也不予理采了。这时有位学生模样的女孩准备进校,记者连忙上前把她拦住,希望能向她了解一些情况,但是女孩只说"听说过件事,但不是一个年级,具体情况我也不了解"。在该县还曾听到过这样的说法:“任县中学还是不错的,曾经出过几个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但是发生了这样一起伤害案件,对学校的声誉产生了很坏的影响,这也许是学校不愿意接受采访的原因。
与两位河北日报的记者商量后,记者决定再去任县院,找当时接诊赵子娇的医生了解一下赵的伤情。但是在任县医院,记者再一次扑空,当天值班的张医生正在家休病假,急诊科的董主任提供了张医生的手机号,但是对方关机,记者请董主任提供张医生的家庭电话,她说医院只有医护人员的手机没有家庭电话。
直到发稿时,记者还在试图联系赵子娇和这位张医生,但他们的手机始终是关机状态。
对于这一事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正义网3月24日河北任县讯)
(责任编辑: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