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二)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
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都要通过公开透明和竞争方式交易,对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出让情况要开展专项清理和检查。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完善资本运营、采购销售、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要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五)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温家宝强调,惩治腐败要一手抓制度建设,防患于未然;一手抓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决不手软。要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商业贿赂案件。对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失职渎职问题,要坚决追究责任,并查处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依法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赃款赃物追缴和缉捕追逃力度,决不让他们逍遥法外。
温家宝强调,各级政府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把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第一,要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廉洁政府。第二,领导机关要作廉政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第三,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他们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第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五,健全监督机制,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和北京市、广东省等部门和省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工委、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应邀出席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县(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廉政建设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