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秦洋实习生王婷)在新农合制度运行过程中,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着不合理用药、管理不规范的现象。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针对这一问题,我省将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监督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使参合农民住院《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费用控制在药品总费用的15%以内,超过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同时,力争年内实现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直报;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将加强同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比,同时,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项目和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有违反新农合补偿规定的情况,不予核销,已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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