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记者隋笑飞)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实施方案指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全国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实施方案要求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基础上,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领会新世纪新阶段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进一步领会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领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不断增强坚持和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根据实施方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突出检察实践特色,促进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坚持做到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做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如何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如何正确树立和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特征和优越性”等四个专题开展讨论。同时,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在对以上专题进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要重点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检察文化和检察制度比较”“检察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如何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等五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组织讨论、查摆整改和考核总结五个阶段。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