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3月26日讯 (记者 田建平通讯员饶文波)太原市为劳模推荐评选工作立下新规:凡存在经营性亏损、不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职代会不健全、不依法组建工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重大生产事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在民主评议市直机关活动中排名末位的部门和班子成员不得参评……记者今天从太原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获悉,太原市三年一次的“五一”劳模表彰大会已展开评选工作,将重点推选基层一线代表。
同时,太原市纪委三令五申,严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接受吃请、收受财物、照顾关系、为他人谋取利益,杜绝“跑荣誉”“买荣誉”等不良现象;对于违反评选工作纪律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太原市纪委还将严格监督评选推荐,发现有降低条件、滥竽充数的,坚决予以取消。监督推荐评选人员的构成比例,坚持向社会成果的直接创造者倾斜。对变通身份参加评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监督劳模推荐评选程序,推荐名单必须在本单位公示7天,模范单位、特级劳模和劳动模范中的市管领导干部名单,要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